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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7:47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2021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心设置综合办公室、人事代理部、科研继教部、人才合作部、财务室。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办公室: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包括党务、行政、安全、信息安全、公车、后勤、工会等工作。

1.负责中心党务相关工作。辅助书记开展中心党支部日常管理、党员发展、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2.负责中心行政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信息、文件的收集、整理、贮存、传输及反馈,协助主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文书工作,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反馈;负责中心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保密工作。

3.负责中心安全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安全工作开展及信息报送,进行安全管理、监督、自查、迎检;负责中心信息安全工作,负责网络的维护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信息管理任务,进行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

4.负责中心公车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公车日常管理及信息报送。

5.负责后勤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买等工作。

6.负责工会相关工作。工会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

人事代理部:

1.人事工作。(1)完成公开招聘的单位需求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考试、面试、体检、外调等环节工作。(2)完成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3)完成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工作。(4)完成办理人员调配的各种手续。(5)办理人员工资核定、调整、审核及相关报表工作。(6)完成接收应届毕业生工作、完成毕业生落户等相关工作。(7)完成区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工作。(8)完成区属社区绩效考核工作。(9)协助完成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10)其他临时性工作。

2.档案工作。我中心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6300余本档案,完成档案整理、目录更新、调入调出档案、档案借阅、办理公证、散材料接收、转出等工作。

3.考试工作。(1)完成全区护士资格考试工作。(2)完成全区初中级卫生资格考试工作。(3)完成全区卫生管理申报工作。(4)完成全区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科研继教育部:负责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级(申报、监督执行)、市级(申报、监督执行)、区级项目(申报、批复、监督执行)的申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调入调出、学分录入、审核和督学等)。负责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备案、监督检查等。负责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监督管理工作,统筹科研申报资源,组织申报、监督执行等。负责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儿科和精神科转岗及其他专项培训项目的组织申报、监督执行工作。负责布置实施上级机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人才合作部:负责落实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培训工作(组织国内培训及国外项目申报、管理、团组办理等);负责朝阳区公立医院特殊人才监督管理工作(申报、评审、监督管理等)。

财务室:负责中心、中心工会财务工作及内控工作,日常财务业务的审批执行手续办理、财务凭证收集整理、内控监督等。负责中心、中心工会部门预算工作(制定、监督、执行),负责中心、中心工会审计工作。负责与记账公司、保险代理等对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人事代理工作

(1)2021年度考核审核及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工作

开展2021年朝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工作;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及区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工作,统计2021年朝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信息情况。

(2)中层管理备案及聘任备案、岗设审核工作针对朝阳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中层管理备案、聘任备案、岗位设置调整等相关审核工作。

(3)公开招聘及调入、落户工作根据区卫健委全年工作安排,开展202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公开招聘的单位需求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考试、面试、体检、外调等环节工作,办理2021年新调入人员入职调入手续,完成2021年新调入非京生源材料集中审核和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上报工作,完成办理人员调配的各种手续。

(4)卫生考试工作开展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以及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5)档案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6300余本档案,完成档案整理、目录更新、调入调出档案、档案借阅、办理公证、散材料接收、转出等工作。

2、科研和继教工作

(1)科研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北京市卫健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和朝阳区科委社会发展计划项目及组织部人才项目申报和初审。二是搭建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平台,驻区三甲医院带动区属医疗机构,培养医疗科研人才,促进科研能力提升。三是伦理委员会备案工作。在开展机构自查的基础上,以集中现场检查形式开展此项工作。制定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整改方案,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整改落实,限期逐条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四是医学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督促朝阳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审查备案情况。

(2)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住院医规培和转岗培训。二是组织国家级、市级项目申报和朝阳区区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评审。三是加强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队伍建设。四是继续开展乡医培训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北京市全员必修课培训工作。六是开展继教学分管理工作。学分卡办理、继教管理系统网络督查、学分相关资料录入、学分审验工作。七是定向培养毕业生工作。八是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外语培训。

3.特殊人才工作

根据区卫健委工作安排,开展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公立医院特殊人才(柔性引进)申报及评审工作;针对第一、二批特殊人才开展日常监管及经费核定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07.864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5.9976万元,比2020年585.9776万元减少179.9800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866606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68.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5.92%,比2020年245.74万元增加23.12万元,增长9.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绩效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37.13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62%,比2020年340.2376万元减少203.1000万元,下降59.69%。由于2021年取消了房租预算210.83万元,因此比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大幅度下降。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866606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7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0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167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辆,11.55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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